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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产休调岗降薪

广东-中山 12-04 12:50  悬赏 0  发布者:周aly 给我留言  回答:(4)
工作七年,2012年11月1产休结束,用人单位以一年多前与涉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费用的QQ聊天记录为由,有意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并大幅度降低薪资,变相迫使自己接受不合理安排,此期间多次协调无果,于是在短信内本人示意办理离职手续,但未去办理,从而用人单位借机将自己不到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为由,并限期要求自动签办离职手续,从而达到违法解除合同的目的。经过劳动部门调解用人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缘由是本人已发短信的内容大意已不到新岗位上班,愿意办理相应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胜诉吗?,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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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4 12:52
建议收集证据
追问:

收集哪些证据呢?

回复时间: 2012-12-04 12:53
如果合同约定可以变更岗位的话 这是有效的
追问:

合同仍是原岗位,未变更,请问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回答:

我的意思是说原合同对于变动职位是否约定过

回复时间: 2012-12-04 14:13
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在用人单位在对你进行了培训后你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如果在你不同意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对你进行了新的工作岗位培训提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情况下应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追问:

谢谢!关键是我经过协商多次无果后,本人已经发出不再到新岗上班,既然无法协商那只能去办理相应手续的短信内容,但这些并非本人意愿,但对方律师一口咬定本人已经自动要求离职,但并未去签定离职书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07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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