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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员工不肯签字

 12-04 16:02  悬赏 0  发布者:pock1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10)
公司接近年底因为生产经营调整进行裁员,人数占总人数的20%,没有到劳动局备案,是通过一对一协商的方式,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规定即N+1来,但有员工提出需要年终奖(经营不好,未裁员工本年度也不发,且合同及公司制度中并未约定),另外提出要给予剩下未到期劳动合约的补偿。否则就不肯签字。请问这种情况,单位怎么处理比较好,如果执意单方解除,劳动者仲裁,会判公司违约解除吗?
问题补充:
年终奖和所谓剩余合约期的补偿,我倒不是很担心,应该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N+1也是按照法规来的,比较纠结的是,备案可以进行裁员,但是劳动局备案是否比较麻烦?(我们一是效益不好,二主要是明年公司重组改革,会否劳动局不会批准裁员),所以考虑这个,就想协商解除,但是协商就一定要对方同意吧?员工不肯签字的情况下就算赔足了该给的,是否也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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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4日 16时10分
因为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很容易被当成违法解除处理,合同到期的还好办,直接根据工作年限补偿即可,年终奖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不支付。比较复杂的是合同没到期的,要么贵公司不怕麻烦,通过经济性裁员,或者采取动合同法第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第(三)款,可以认为是对情势变迁的处理原则。其条文是:(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裁员。
追问:

经济性裁员备案的话,劳动局一般会批吗?

回答:

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准,这个不会卡你们,但毕竟费时间,这几月等于要养闲人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如此认真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05
如果单位同意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关待遇,即使劳动者仲裁也没有可以担心的。
我的补充: 2012-12-04 16:05
至于剩下未到期劳动合约的补偿,也可以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08
程序上还是要备案的,否则有违法解除的嫌疑,最重要是涉及到“经营效益不好需要裁员”的认定标准,有争议的
追问:

解除协议上,我写的是“生产经营调整”,这样也会有争议吗?

回答:

最好及时备案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09
如果单位同意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关待遇,即使劳动者仲裁也没有可以担心的。
追问:

按照规定足额给的,但是仲裁了会不会认定为“无理由即违法解除”,要求我们支付两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45
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04 16:46
建议按‘经济性裁员’向劳动部门备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2-04 17:09
执意单方解除,属于违法。劳动都申请仲裁,可以主张双倍赔偿金。建议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4 18:04
协商一定需要双方同意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在未经备案的情况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04 22:19
你好:
    无论是经营调整、岗位调整均不构成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此种情况下,只有协商解除是n+1的赔偿,否则,单位单方解除构成违法,劳动者仲裁可以要求2n+1.
    建议可采取分批解聘员工的方式,则可依据第40条第3款执行。
回复时间: 2012-12-0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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