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买卖合同

山西-晋城 12-05 21:30  悬赏 25  发布者:LULIJU……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想买个小产权房,写了个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合法有效,以及如何修改,请律师指点。非常感谢!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xxx,生于xx年x月x日,男,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买受人):xxx,生于x年x月x日,男,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位于阳城县凤城镇西关村荣泽路小区8号楼3单元201室房屋卖给乙方一事,经过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阳城县凤城镇西关村村民身份购买到本合同所涉房屋,但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现由于种种原因愿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
第二条 本合同所涉房屋位于阳城县凤城镇西关村荣泽路小区8号楼3单元201室,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第三条 本合同所涉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2012年11月23日以现金方式支付房屋价款壹拾贰万元整,余款在2013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2012年12 月20日前将所涉房屋交付给乙方,同时还应将购买本房屋的合同文本、付款收据等权利凭证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对该房屋进行占有、收益和处分,可以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装潢。
第七条 房屋交付给乙方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一切债务以及因使用房屋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后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以及因使用房屋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由于政策限制该房屋目前还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时机成熟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变更登记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甲方出卖该房屋的行为已征得其家庭成员或该房屋共有人的同意,承诺房屋在卖给乙方以前没有抵押情况,保证没有任何第三人向乙方主张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如甲方出现此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完全履行,若有一方不能依约履行义务,应按下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 乙方不按时交清房屋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按延迟支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二) 若因第七条、第九条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由责任方给予金额赔偿。
(三) 若甲方不履行第五条、第八条义务时,应给乙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并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 甲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应将原价款返还乙方并给乙方支付房屋改造、装潢费用外,还应给乙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
(五) 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所支付的房屋价款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