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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另行支付补偿金,是否可以限制离职员工?

陕西 12-06 15:24  悬赏 0  发布者:zhging……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每月支付100元保密费,员工要辞职到竞争单位工作,公司如何约束?不另行支付补偿金能否限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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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06 15:26
不支付补偿金时,该协议对你没有约束力。
回复时间: 2012-12-06 15:28
可以限制
回复时间: 2012-12-06 15:34
应当限制
回复时间: 2012-12-06 15:56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做以下回复:  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回复,请评价。
回复时间: 2012-12-06 16:39
签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另行支付补偿金,离职员工可以不受该约定的限制。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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