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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比好处理的拖欠工资问题

浙江-宁波 06-12 18:51  悬赏 20  发布者:xzdwcm……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一家餐工作了一年,6月10日离职,本来可以领到5月1日到6月10之间的40天工资,就在5月19日的时候,店里的老板把店转让给其他人,也就是现在的老板娘,现在离职的时候,现在的老板娘结清我5月20日到今天6月10日的21天工资,但是5月1日到5月19日之间的19天工资,现在的老板娘表示以前的老板会予以结清,可是以前的老板从5月19日到现在都快一个月了,都没有结清我们的工资,也联系不到其人,去劳动局了,那里的人说这家餐厅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好,不属于用人单位,就不受理,要我去法院起诉,我在想,也没有多少钱,就1200块钱,请律师都不够,法院说要两个月以后才能处理。
  现在到好了,劳动局说我们店不是用人单位,不管了,去找律师,律师说没有证据。法院估计也不会管了,老板人又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好呢?
  打了市长电话,那头的人说这个也没有办法了,法律途径走不通,我想拿店里的东西抵押我的工资,但是又怕110把我当小偷,你看我这个事情杂办?给个明路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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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12 20:35
应该有营业执照,否则餐厅无法开业经营。
你可以去工商部门查询餐厅工商登记情况,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凭不予受理通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会受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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