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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改签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 09-28 10:34  悬赏 0  发布者:748357……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已在公司工作两年。现在公司要求与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工资降到上海市最低工资,另外一部分工资找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的方式发放劳务费。一方面公司可以名正言顺的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另一方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减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基数。

如果接受公司提出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就会按新合同薪资核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如果不签,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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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3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8 20:5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23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8 21:33
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8-09-28 10:51
你可以拒签,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9-28 10:52
你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8-09-28 10:52
可以拒绝,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9-28 11:09
以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变更合同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不签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保存个固定相关证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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