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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员试用期内辞工

广东-深圳 12-29 13:55  悬赏 0  发布者:1qaz2w……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12月5日入职一家即将开业的超市,面试的时侯说是带薪培训,试用期三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偶尔讲一下专业技能,其余时间都在做清洁,上货类的工作。开业2天都是上16小时班,上了十几天后觉得无法适应这份工作,要求辞工。但人事经理不批,说现在人手紧张。但我实在干不下去了。请问如果我提前三天通知人事,然后走人,并要求结算工资是合法的吗,如果他还不同意,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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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29 13:57
可随时提出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29 16:49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回复时间: 2012-12-29 17:01
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2-12-29 21:24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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