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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就交钥匙,怎么办?

河北-邢台 12-30 11:30  悬赏 0  发布者:miaoxu……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于2011年购置商品房一套,交房日期为2012年5月1号,2012年12月30日开发商发短信通知业主去拿钥匙,但经业主现场考察,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小区内的附属设施与开发商合同中所列交房条件尚没有完成,我们小区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交房,关于违约金是不是从开发商发短信那日起就为截止日,我要如何向开发商提出我的要求....是否要出具一份书面交与开发商.列举我们不同意交房的理由,违约金是不是从开发商短信通知之日起就不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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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30 11:53
根据合同约定以书面通知为准
追问:

您好郑律师,您那意思是开发商要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而不是短信通知是不是?

但开发商的交房条件与合同中有太大差异,我们业主是不是要以书面方式向开发商提出我们不同意交房,违约金是不是还一直赔付?是不是要到达到合同所列条件后违约金才停止?不能说开发商说交房就交房??

回复时间: 2012-12-30 15:26
据你所述,开发商应当承担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期至符合交房条件实际交房时计算违约期间。
追问:

冒昧的问一句,像这种可情适用于那种法律规定的那一条?

回复时间: 2012-12-30 20:0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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