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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抵押物,同一债权人,二次借款问题

重庆 10-22 16:53  悬赏 0  发布者:sgx197…… 给我留言  回答:(7)
同一抵押物在债权人处抵押借款后,双方在产权证所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人取得了相应的他项权证。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点债务人还清了该笔借款,但还没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下,该债务人又需要借同样金额的借款,并依旧以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且为上次同一债权人,请问二次借款时仅重新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上次的抵押登记是否还有法律担保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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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22 18:40
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10-22 19:29
需要 重新 签订 抵押合同
回复时间: 2018-10-22 19:46
只要是两份合同关系,无论是否同一主体和标的,需要办理新的贷款抵押登记,旧的要解除重新申请抵押登记。
回复时间: 2018-10-22 20:20
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8-10-22 22:23
如你所说,我的建议: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10-22 23:02
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回复时间: 2018-10-23 09:26
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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