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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假

广东-广州 01-06 17:18  悬赏 0  发布者:ken83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12年4月23日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内规定了员工享受婚假,必须要在公司满一年才可以,我于2013年1月4日结婚,公司说我只能享受3天的带薪假期(我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请问公司这样做违反了劳动法吗?我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了也只能按合同执行吗?
问题补充:
我们都属于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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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6 17:27
答:与年限没有关系,正常情况下是3天,晚婚在10-30天,参照各地标准。
追问:

您好,但我在入职时签定的劳动合同上有明确写明了必须满一年的,我也签字了,哪我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吗?
我在广东广州

回答:

答:与工作时间没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1-06 17:55
公司不能对国家规定的职工享受晚婚假进行条件限制,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
回复时间: 2013-01-06 19:22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你与公司签定的合同因违背国家强制性法律,属于部分无效的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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