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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广东-广州 11-14 10:48  悬赏 0  发布者:573398…… 给我留言  回答:(6)
前雇主单位拖欠工资与报销款一万余元,多次催促未还,在离职三个月以后收到第一笔工资八千多元,同月因前雇主单位财务失误又收到另一笔相同数额的工资。另有两千多报销款尚未有消息。了解第二笔工资属于不当得利需要归还,出于对前雇主单位的不满,想尽量给对方制造麻烦。请问,一、是否需要主动联系前雇主单位退回多发工资?二、是否能要求前雇主单位出具正式函件说明情况?三、是否能八千多元中扣除两千多的报销款退换?四、如何在不违反的程度上让前雇主单位工作变得更繁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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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14 10:54
如果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追问:

你好,因为我现在是实际得利方,协商应该主动联系还是等对方联系?谢谢!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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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1-14 12:12
如果无法协商, 向劳动局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11-14 10:51
你好,这些问题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追问:

你好,因为我现在是实际得利方,协商应该主动联系还是等对方联系?谢谢!

回复时间: 2018-11-14 10:51
想让公司繁琐,那就等公司起诉好了
回复时间: 2018-11-14 11:49
可以主动联系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1-14 18:27
你好,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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