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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支付吗?

浙江-宁波 01-07 22:33  悬赏 25  发布者:chen13……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一名装配工,因工资太低找了别的工作。合同没到期去跟老板提出辞职时我说家里有事需要辞职只能在公司再做一个礼拜。老板同意。(没有书面协议,但员工都知道)之后我拿了公司的终止单到新公司报道,没几天公司发来短信说我辞职理由与真实不符,因没有提早一个月通知属于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付违约金一个月的工资。但我有继续工作了7天并拿到了终止单,我需要支付吗?
问题补充:
会影响新公司的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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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7 22:20
您好 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的  。
回复时间: 2013-01-08 06:34
你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10
不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1-07 22:41
不需要,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7 23:15
不存在这个问题,公司故意刁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08 09:06
不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1-08 12:50
不需支付违约金;不会影响新公司工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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