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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一家公司对我离职的经济补偿,我不是很清楚,特咨询下各位大师,

上海-闸北区 01-09 21:11  悬赏 0  发布者:Capta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上海某一家公司从2011年4月做到2013年1月,工作1年半多,公司跟我协商我的离职。我同意了,请问我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补偿? 我每月工资税前6000元,这个6000元包括基本工资3000元,和安家费3000元。 我想确切的知道,我应该有2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赔偿我的经济补偿按一个月6000元付钱,还是安3000元的基本工资付钱,另外一个月的代通金拿到手的是多少钱?
问题补充:
因为合同上写的是 月工资税前3000元,每月再由3000元安家费, 这样的话也是按6000元算吗? 我每个拿到手里的电子工资单 ,扣除4险1金,到手工资将近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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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9 21:18
应当按3000元。安家费不是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1-09 21:26
如果每月都是发6000元,就按6000元补偿,不必在意是安家费还是搬家费。
代通金也是一个月收入。
追问:

因为合同上写的是 月工资税前3000元,每月再由3000元安家费,
这样的话也是按6000元算吗?
我每个拿到手里的电子工资单 ,扣除4险1金,到手工资将近5400元。

回答:

按6000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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