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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不服中院法律释明书怎么办

江苏-南京 01-13 15:37  悬赏 0  发布者:迷茫弥漫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不服区法院和市中院的裁决,上诉省高院后于2012-7-22收到通知书:已转市院依法审查,请与该院立案庭联系。8月13日前,市中院两位法官付院长审判长分别找我谈话並看了相关证据后,拖至2013-1-7给了我一份法律释明书,还叫我息诉。因释不明,请问下一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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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3 15:48
你可以按照你自己的理解依法维权。这只是一种调解策略
回复时间: 2013-01-13 15:49
答:不服二审判决时,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3-01-13 17:10
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3-01-13 20:17
将释明书提交高院立案二庭
回复时间: 2013-01-13 20:22
建议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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