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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企业不合理要求安排工作岗位,导致生命出现威胁可否通过法律途径改善

 01-13 18:01  悬赏 0  发布者:低级成员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是在国企高压运行值班工作的。原本我们高压值班是2个人上班的,也有相关的规则制度在值班室,现在公司要求我们高压值班人员一人值班一上去干无关的工作,因此出现了有人在电房晕倒。现在我们都很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我想问下劳动法中的第三十二条来改善下环境。如果上面领导未能解决我们的环境,那用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离职可以吗?会不会说我们擅自离岗和我们解除合约。
麻烦各位大律师解答下,帮下我们这些低级阶层员工。
问题补充:
打少了几个字:我想问下用劳动法中的第三十二条来改善环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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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13日 18时50分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3 18:14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追问:

如果我们拿劳动法三十二条上去要领导改善我们的环境,领导无视我们的要求,跟劳动部门反映这个情况的话我们胜算大吗?(我们现在很怕领导们秋后算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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