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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江苏-镇江 01-18 14:10  悬赏 25  发布者:bright……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6年,该单位每年与员工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我于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单位于2013年1月11号通知我不续签合同,不续签的理由是我血压高(我于6年前进厂时就血压高,且在该单位工作的6年中未请过一次病假)。我未接受,公司于2013年1月17日通知我调为杂工,我于2013年1月18日到工司商谈,并表示调做杂工我接受但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签订合同,并表示只要调为杂工就表示不签订合同的意思。我在公司的工作环境为:10米的高的高空工作,且周边温度很高(相当于在锅炉旁边工作),想资询一下我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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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8 14:39
按你说的情况,你已进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围,单位不能不续签,除非你不续签。否则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约而提供你原岗位原待遇的工作环境,否则,单位构成违约,需要给予你双倍赔偿。如果单位与你续签但提出条件低于原合约而造成你不能续签的,单位也需要给予你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1-18 18:31
经济补偿金等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1-19 10:23
可申请经济补偿金,可委托本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19 15:05
您好:
单位违法拒绝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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