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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上海-青浦区 01-24 10:40  悬赏 0  发布者:lvhuaw……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公司今年签合同中有一项条款:公司关门不予员工经济补偿,法人也换掉了,请问合同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0:45
合同有效,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1-24 10:52
企业“关门”如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情形,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现在还没破产,可能为破产作准备。合同是强制型的,是否有效?谢谢

回答:

造成企业关门的原因很多,请辨清状况,再做判断。合同条款如违反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1:05
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员工享受经济补偿。
追问:

现在还没破产,可能为破产作准备。合同是强制型的,是否有效?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1-24 12:14
公司关门如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情形,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予员工经济补偿违法,法人换掉不应影响员工享受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1-24 12:57
设计该部分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依旧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3:46
该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1-24 16:12
违法,约定不支付经济补偿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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