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急急急!!!

广东-珠海 06-26 12:03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falo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文化传播公司在招收群众演员之前收取个人形象资料制作费用合法吗?谢谢回答!
问题补充:
只是签订一份艺员宣传资料拍摄协议,有一条是拍摄完成缴纳的资料制作费不予退回  并且若因艺员本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或自行推出 定金不予退回 但是没有说明若医院自行推出不归还资料和照片 那怎么办?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6 12:08
有没有合同,如果有那就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6-26 13:25
很多这样的公司都是骗人的公司,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6-26 16:52
看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就不得收取押金等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73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66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67
江苏 无锡
人气:5132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69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