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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山东 02-06 12:23  悬赏 0  发布者:韩维杰 给我留言  回答:(3)
同学骑电动车带我与一辆驾车发生碰撞两人腿部骨折,交通责任书认定轿车主要责任,骑电车次要责任坐电车无责任,保险公司怎样理赔?
问题补充:
保险公司理赔结果是:骑电动车的赔付保险额的70%,坐电车的赔付100%但是坐电车的30%得向骑电车的索要,这种赔偿合理吗?有什么好点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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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6 12:2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2-06 12:27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应当全赔
回复时间: 2013-02-06 12:57
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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