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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期限

江苏-连云港 02-08 13:49  悬赏 5  发布者:吴元正 给我留言  回答:(5)
劳动保障处说过工作满一年以后就转为无定期合同,说已经过了时效,不能追究双倍工资了,请问大家是不是有这个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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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8 13:57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2-08 14:00
劳动保障的说法不能成立,超过1年是说的仲裁期,你仍然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2-08 14:02
你好,双倍工资应当适用一年的时效。
回复时间: 2013-02-08 14:25
这种说法不对
回复时间: 2013-02-10 20:18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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