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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赔偿

湖北 06-30 16:46  悬赏 0  发布者:蓝山 给我留言  回答:(5)
新买的楼房,已拿钥匙,但没有装修,窗户没有玻璃,下雨漂进水渗到楼下,购房合同中写明没有二次装修造成的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现在物业公司让我赔偿合理吗?应当由谁负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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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30 16:52
建议找开发商沟通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6-30 16:58
可先赔偿再找开发商,或者与开发商、受害方一起协商按合同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0-06-30 17:14
    是哪里漏水?如果是设计具有防水功能的卫生间、阳台等漏水,则由开发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如果是无防水设计的卧室等地方漏水导致渗水楼下,则你作为房屋买受人及使用者应当承担管理义务,应赔偿对方损失。但是你说窗户没有玻璃?这是谁的过错?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未安装,则应由开发商负责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30 17:25
建议先找开发商沟通
回复时间: 2010-06-30 18:24
可以先赔付物业,然后再向开放商追偿,因为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无法约束物业公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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