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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帮人家咨询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02-25 12:57  悬赏 0  发布者:jeckL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7)
之前在一家工厂上班,发生9级工伤,工厂也已经做了赔偿,在12年年底回家过春节,办理了离职手续,13年过来时,工厂拒绝用人,借口是人已经招满了,请问可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吗,用人单位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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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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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5日 12时58分
已经离职了单位当然可以不录用了。
追问:

在网上自己查到大工商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

是的。这条没错。怎么了?你是什么意思呢?你是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吧?这个是需要支付的

追问:

就想问下 怎么能领取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呢?

回答: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追问:

那补助的标准是什么了!工厂拒绝支付怎么办?

回答: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16937元、最低为38979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2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12个月=51972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6个月51972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不给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问题已经解决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5 13:01
你好,办理了离职,和工厂合同就结束了。
追问:

您好 之前在用人单位发生过工伤,用人单位会有义务和责任继续录用吗?

回答:

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你的问题是办理了离职,不是裁员辞退,即使是裁员也是优先录取。

追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有这个条例吗?

回复时间: 2013-02-25 15:43
已经离职了,单位可以不继续录用的,工伤赔偿都赔偿到位了?
追问:

以前有赔偿 但是劳动者解除劳务合同后用人单位不是要补偿劳动者吗?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办理医疗补助金的,但对于是否录用,是两回事

回复时间: 2013-02-25 16:05
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不再录用。
追问:

不在录用用人单位是不是要有相关的补助

回答:

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3-02-25 18:2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5 20:42
可以离职,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3-02-25 23:27
公司可以不录用。
至于是否有补助,取决于你工伤时缴纳的什么保险,建议电话咨询专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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