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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申请后 接着工作1周 企业有理由不付给相应的工资么

 02-25 15:00  悬赏 20  发布者:tuntu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宣武区 回答:(5)
你好,我想问下 
1 我想于3月1日递交辞呈,但领导让二周才能办手续走人,这两周期间有加班二天和带薪病假一天,请问有理由不给我这几天的工资么?是不是必须要支付?另外因为领导批了两周可以离职,是否因为不满3月一整月所以不给我带薪病假一天的工资?

2辞职申请后是否可以请病假,企业如果不批我的病假,但是我有假条,算作旷工扣除我两天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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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5日 15时05分
你好,公司的行为违法,公司应当在你申请离职7个工作日办理好相关手续,你无需上班,办完交接手续后可自动离职,如果公司没有在7个工作日办理离职手续,给你个人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那因为不满3月份一整月所以不给我带薪病假一天的工资是否违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5 15:07
必须要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3-02-25 15:21
需要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2-25 16:22
协商不成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2-25 19:08
应当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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