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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为规避风险,强制添加劳动合同地址附加条款是否合法

 02-26 11:34  悬赏 0  发布者:crysta……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8)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准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打算在原约定的工作地址后附加“甲方可以根据单位经营或工作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是否合法。我是公司固定行政人员,几乎没有什么出差的情况。公司有打算将公司经营地址搬迁到离目前地址较远的地方,加此条款是为了防止此后变更合同而引发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一定要添加这个条款,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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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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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6日 11时38分
这种条款几乎大多数劳动合同里都有。是没有效果的。
以后实际调整工作或者调整工作地点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分析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追问:

那变更工作地址,要求经济补偿,是不是有什么限制,比如离原地址多少公里,行程之类的?

回答:

这个很难界定。如果搬离的不是同一个城市的。肯定算变更。在同一城市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合理,公司法律顾问建议协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6 11:50
你好,你可以不同意,不签字。
回复时间: 2013-02-26 12:47
你可以拒绝。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2-26 14:22
任何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2-26 14:59
你可以拒绝添加这个条款。
回复时间: 2013-02-26 15:03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你可以不签,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6 16:16
有此条款,也不影响你其他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2-26 19:50
不合法,可以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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