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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上海-虹口区 02-28 09:23  悬赏 0  发布者:问题客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朋友去年8月中旬进入一家私企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购买社保。开始公司说试工期2个月,至去年十月,公司又以朋友能力不够为由增加2个月的试工期,前后共4个月!期间朋友曾多次要求公司为其上社保,单位领导皆以工作忙、出差为由推诿至今(2011年5月11日)请问,遇到此种无赖企业及老板,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朋友已经按我的要求保留了自去年9月至今在该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据,如:经手的出入库单,合同,各种工作记录,与领导交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上保险的谈话录音等等)注:该企业在北京市。请大家尽可能的详细说明方法及步骤,欢迎有把握的律师站短与我接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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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8 09:39
你好,保留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你的朋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回复时间: 2013-02-28 09:40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2-28 09:44
1、推诿至今(2011年5月11日),如果是这样,即便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也几经过了时效。

2、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2-28 09:54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2-28 10:06
1.增加试用期无效。
2.你可以提出辞职。
3.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签合同时期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
4.依您所述的这些证据足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进申请仲裁。
5.具体操作不会的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2-28 10:39
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2-28 14:57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28 21:05
你好,保留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你的朋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如果实际用工所在地在上海虹口,则可以到虹口去申请仲裁,但要提供实际工作地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2-28 23:45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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