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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问题

 03-02 17:47  悬赏 0  发布者:NCPZXY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赤峰 回答:(1)
我今年二月末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产证是2010年办的还没有满五年,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过户委托公证打算到了五年以后再过户,目前房款已经交清,房产证在我手里。这种情况做为我们买方来说有没有什么风险?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有没有维护买方合法权利的作用?这种情况卖方在做完公证以后再把房产证挂失到房产部门能否再重新办房产证?做为买方有什么办法可以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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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2日 17时54分
肯定得办理过户才安全.不然风险太大.卖方完全可以挂失房产证再补办再销售.
追问:

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杜绝挂失补办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发生呢?

回答:

产权都不在你名下你无法控制的.

追问:

有没有到房产部门办理预告登记这一说法?

回答:

你这个是二手了没有

评论者:刘广军律师
时间:2013-03-02 21:13
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预告登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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