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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不是本人取款的情况下,储蓄部门可以随便支付吗?

 03-09 09:36  悬赏 0  发布者:米粒光辉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三亚 回答:(4)
2009年李老汉在邮政储蓄款后,被人骗走存折和身份证。取走近十万元,我想问,作为邮政储蓄方,是否可以在没有本人的前提下取钱?需不需要提供取款人的身份证明?
问题补充:
当年报警后,时隔三年至今警方没有进展情况。能否对邮政部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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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9日 09时44分
答:1、10元应当提前预约;2、取款时,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与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向本人求证。可以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求证。
追问:

那就是说,有取款人的身份证明,作为公安机关不作为,可否对储蓄方和公安机关提起诉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9 09:37
要取款人签字才行
追问:

需不需要取款人的身份证明

回复时间: 2013-03-09 09:39
要取款人签字才行
追问:

以上情况,作为储蓄方有没有责任提供监控材料。时隔三年了,没有任何进展,作为损失方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09 09:52
邮政方肯定有审核的义务,可以要求邮政赔偿,但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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