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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辽宁 03-17 16:01  悬赏 0  发布者:yxk76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中介签了一个卖房合同,里约定首付款一万,办完公证后付余款,双方约定3月1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无条件配合,但一直到3月11日买方也没有要求过户,卖方给买方打电话提出合同中止或过户,买方说第二天过户,但办手续时卖方手续不全,当天办不了,卖方要求第二天办理,但买方不同意说第二天办就开始收所得税,要求不买,要退定金,请问定金该退吗,他不买我以后卖要多交税这部分钱谁承担,耽误2个多月时间,卖房黄金时间都耽误了,合同陪尝条款约定:卖方中途不卖此房产或因其他原因构成交易不成,须以定金两倍赔偿,如买方不买则定金不退,请问,这情况下,交易不成是卖方违约吗,定金该退吗,如现在交易,个人所得税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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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7 16:18
都有责任均担损失
追问:

我的责任在哪,哪能说办马上就能把材料弄齐,现在政策变的这么快,约定时期到了,买方不办手续不是他的责任吗,我卖方想越早越好啊

回答: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3-03-17 16:32
你好,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追问:

我是卖方,约定10号前办理,买方说钱凑不齐才拖了两个月,签的10前办理,我怎么违约呢

回复时间: 2013-03-17 19:37
你好,卖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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