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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肯赔偿纠纷

江苏-无锡 03-18 14:47  悬赏 0  发布者:yozocr……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2年10月我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合同明确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单位并没有与我提转正事宜,也未通知本人说试用期延长。到13年3月,突然通知我因为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了,且没有任何赔偿。公司辞退依据是《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以及公司内部的一个管理制度。该制度本人从入职到现在都没有看过,员工培训也并无该部分内容。此外,我仔细阅读该制度后发现,该制度只说试用期内要新员工主动去签订一份销售责任书,并由此开始考核,该销售责任书原则上在试用期内签订,但可以延长两个自然月,除此意外并没有明确说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

那么据此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的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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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4: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3-18 15:09
你好,可以要求 赔偿金。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3-18 15: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3-18 18:39
可以主张赔偿金,如有疑问可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3-03-18 23:10
可以主张违法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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