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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江苏-泰州 03-20 10:43  悬赏 5  发布者:东神abc 给我留言  回答:(4)
单位2012.12.31歇业,我今年49岁,与单位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因为歇业单位要变更合同,合同内容是发放生活费500元每月,五险一金一直交到我们退休,这种合同是否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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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20 10:44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20 10:46
你好一般是不符合规定的!
追问:

那应该怎么处理啊,如果我要终止合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如果可以,该如何结算呢

回复时间: 2013-03-20 10:53
这个可以自己考虑.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3-20 17:37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享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合同变更为发放生活费500元/月,低于最低工资,该行为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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