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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工资要赔偿损失吗?

 03-21 00:11  悬赏 0  发布者:李洋洋洋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云南 回答:(2)
甲1月30号离职,到2月28号发工资(每月18号发工资)她叫乙帮她代领工资,乙就帮甲代领了所剩工资和在职押金并在当天汇给了甲,(当时财务并没说什么就同意把钱给甲代领)可是到了3月18号公司财务说甲在职期间有货物丢失,如果找不到甲赔偿的话,乙就要赔偿,请问乙要赔偿吗?那甲要赔偿在职期间丢失的东西吗?而却没什么证明是甲在职期间丢的,只是3月盘点的时候说丢东西了,2月份来该岗位的人员都说不管他们的事情.是甲在职就丢的!甲在职期间天天按照点货本点货都是对的,但现在说甲的点货本就是错误的,要按照账本数目点!(不是负责人一般人不看账本不做帐)甲的点货本是刚来岗位时候管理人员就教她按照点货本点的,现在说点货本数目和账本数目不同,所以货品是丢失了!丢失的货物改由谁赔偿!!(现在在职的人都说是之前丢失的,所以连离职4个月的人也要叫回来陪,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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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1日 06时28分
你好,乙不需要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1 00:58
没有过错,并没有给别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无需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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