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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钱站借款8万,合同金额写了8.8万,8千说是什么费,但是他是36期 我钱站借款8万

浙江-杭州 04-01 19:57  悬赏 0  发布者:110法律微……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钱站借款8万,合同金额写了8.8万,8千说是什么费,但是他是36期 我钱站借款8万,合同金额写了8.8万,8千说是什么费,但是他是36期,每期3441,我算过大概要还12万,现在已经还了24期了,我想问的是这算不算高利贷?算的话有什么办法协商后面4万多的利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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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01 19:57
网贷向来难缠 不讲理 风险也比较多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分析后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也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00
以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如果约定的利率低于年24%,按照约定的低利率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有需要可以加我简介微信详细咨询,告诉你怎么处理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3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36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简介中的微信,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37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4-02 10:20
不算高利贷,低于年利率24%
回复时间: 2020-04-02 22:10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4-01 19:57
属于高利贷。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12
不算高利贷,低于年利率24%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14
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自己计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40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20-04-01 20:43
合理的本息要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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