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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涉嫌欺诈、克扣工资

贵州-遵义 06-08 15: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学校当宿舍管理员,自2008年起签订合同,至今仍在该学校任职,合同前三次签订都拿了一份给我,但是后面每年都还继续和校方签订了合同,但是校方没有将合同给一份给我,与校方约定每月工资1970元,学校告诉我可以给我缴纳保险,但是是以工资1970元发放到我们卡里,然后我再自行交1400元的现金给校方,由校方替我缴纳,我剩余的工资仅570元,近期我查到这1400元的保险费,实际上个人缴纳部分只需要399.31元,单位缴纳部分为959.62元,校方把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一起算在我个人缴纳费用里面,就这样被学校欺骗了12年,请问我该如何讨回属于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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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08 15:07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69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8 15:09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8 15:59
向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20-06-08 15:31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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