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吗?

 04-09 09:39  悬赏 20  发布者:gigion……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工资,但入取通知(电子邮件)上有写工资。
    公司解释说为了保密需要,入取通知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摘要,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9日 09时41分
可以。但需要单位盖章。有的单位在合同之外使用“薪酬确认单”来核定的。
追问:

录取通知是邮件形式发给我的,上面没有电子章的,这样有效吗?

回答:

法律上电子邮件不能直接作为有效证据的,单有两种情况的除外(费用至少2千),一是进行网络保全公证,二是打印后单位盖章。

追问: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否一定要公司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回答:

网络保全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费用2000-5000元.这个对你没有意义。既然单位认为邮件有效,那就要求对方在offer的打印件上盖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9 09:39
做法明显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写进合同;
追问:

录取通知是邮件形式发给我的,上面没有电子章的,这样有效吗?

回复时间: 2013-04-09 09:41
录取通知中有关薪酬的说明,如果你接受,则可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
追问:

录取通知是邮件形式发给我的,上面没有电子章的,这样有效吗?

回复时间: 2013-04-09 10:11
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江苏苏州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广西贵港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401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54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8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72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