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离职时删掉电脑里设计稿违法吗?

江苏-无锡 04-09 20:35  悬赏 10  发布者:Yeddal……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说美术设计不需要了,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就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就把电脑格式化了,设计的东西也没有了,我刚到公司的时候前一个人也是什么都没有留下给我,我不知道就把电脑格式化了,现在公司又重新招了设计师,让我把以前设计的东西给他们,说不给的话我的一个月工资和代垫款会不给我发,说我这样是违法的,他们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吧?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9 20:38
起码你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造成损失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4-09 20:42
理论上讲,你在单位做的东西属于职务作品,应该归单位所有。你格式化后,侵犯了单位的权益。建议你通过反向方式恢复原来的数据。
另外,单位解除你的理由是不需要你,系主动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相应的补偿。
追问:

平面设计稿是我自己设计的,公司一些资料在台湾设计师都有的,邮件里面都有的不会造成损失的

回答:

你的职务是设计师,设计的作品属于单位所有。单位付你的工资就是取得你设计作品的对价。

追问:

我现在只能找到一部分的档案,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找回全部的设计档案,他还是扣着我的工资不发,怎么办呢

回答:

和单位协商,另应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对离职时应当办理的手续进行了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4-09 22:32
你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应当赔偿,但是工资应当给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5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1755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199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