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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企业转让,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索赔吗?

 08-25 11:02  悬赏 20  发布者:hlbhch……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8)
在河北一家A公司入职,后河北A公司搬迁到北京并入北京总公司B,和北京总公司B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原河北A公司员工的社保被公司委托给派遣公司处理,后总公司B又重新投资成立了河北子公司C,员工被派到河北子公司C工作,工资与社保也由河北子公司C负责,至今与河北子公司无劳动合同,期间总公司B与河北子公司C多次股权变动,但始终是北京总公司B的子公司,现总公司B剥离资产,预将河北子公司C与员工整体转让给其中的一名股东,转让完成后河北子公司C将不再是北京总公司B的子公司,与北京总公司B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可以向总公司A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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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1时31分
你好!
1、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的合并与股东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员工不能因此而提出赔偿。
2、用工主体变更,应该双方重新成立合同。未签合同,可以索赔。
3、如劳动者是与劳务公司成立合同,那么服务公司,被派单位不与劳动者直接合同,而是与派遣公司成立合同关系。所以,也无法索赔。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如果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北京总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将子公司转让剥离,属于总公司合同违约吗?

回答:

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和服务公司对像,如用工单位擅自改变,是违反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经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8-25 11:04
你,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追问:

怎么去谈,以那里为切入点?

回复时间: 2020-08-25 11:13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8-25 11:14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8-25 12:42
您好,一、员工索赔,须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二、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只要没有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索赔没有事实依据;
三、如果因股权变更,造成劳动合同内容变化(例如:薪资减少、工作地点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北京总公司将子公司转让剥离,属于公司内部的股权变更,是否属于合同违约,须看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你;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的工作合同是总公司的,未经我个人允许,可以捆绑到子公司一起转吗?

回答:

您好,如果将你的劳动关系转入子公司,视为与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总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总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20-08-25 13:08
公司的分立合并在法律上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没有关系,不存在向总公司索赔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8-25 13:54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8-25 13:56
是否召开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提交工会讨论、协商处理过?
追问:

起码子公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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