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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地点变更

广东-广州 04-12 16:15  悬赏 0  发布者:csfman……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们好!本人在一家顺德企业工作三年,应聘是在广州办公室,工作地点也是一直在广州工作,现在公司让我们搬回顺德公司,还强行把电脑搬走,说我们不回去工作不当矿工,咨询:1.请问现在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可否申请赔偿? 2.还有在合同的工作地方一项是"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本部及各生产销售网点工作"这样的是否其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明显过大,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地点的立法宗旨? 请各位给予宝贵意见,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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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2 16:17
如果全同约定在广州工作,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追问:

广州有考勤记录,一直在广州工作,但合同工作地方是"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本部及各生产销售网点工作"

回答:

如果是这样就比较难了

追问:

这样的是否其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明显过大,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地点的立法宗旨吗?

回复时间: 2013-04-12 16:55
是的
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4-12 19:01
实际履行地在广州可以不同意变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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