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解除劳动合同

江苏-南京 09-15 14:59  悬赏 0  发布者:dupeng……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去年10月通过人才引进来南京工作。来单位之前,与领导说好,除了编制,其他所有待遇与在编人员一样。而且协议写的很明确,各项保险待遇,按政策规定享受;但需要在单位服务10年,提前走需要赔款20万。
   来工作时单位给了我安家费10万元。我每月工资2万。今年7月份,发现单位缴纳社保不是按照南京地区社保政策缴纳的,按最低标准缴纳。近期与单位交涉,单位说南京地区都是这样缴纳的,并说不可能按照政策缴纳。
   今年6月份单位公开人才引进招聘,我报名参加,单位不准我参加,说我超龄,但这次招聘中也有一个超龄的,这是否单位招聘违规?
    单位违规社保缴纳政策和公开人才引进招聘政策。我现在要解除合同,怎么向单位索赔,赔偿我的经济损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9-15 15:00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9-15 15:03
你想要什么结果呢
回复时间: 2020-09-15 15:06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9-15 15:15
你好,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9-15 16:06
劳动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0-09-17 12:22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建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585
山东 东营
人气:2591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1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3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23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