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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

安徽-池州 04-17 18:44  悬赏 5  发布者:gh799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城镇农村合作银行职工,今年县农合行组织了一场考试,就是大部分职工在一起考,考试合格的维持原状,考试不合格的就放掉原有工作,专职收呆账,工资待遇跟以前要差一半,我想请问农合行这个单位的做法是否违规?我有三个疑问,1 把50多岁和2,30岁的人放一起考同样的题目是否合理? 2 就算没考上去收呆账也算是在为单位做工作是否应该同工同酬? 3 按规定在二年后未能回收且未采取相应措施的贷款法律不支持通过司法途径执行收贷,现在农合行要求去收2年以前甚至若干年前的贷款作为职工有没有义务去做这份连法律都不支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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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17 18:49
内部管理制度,不违规.合法,不合理.是相同岗位应当同酬.有义务,但收不回来,与职工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4-18 12:30
你可以拒绝单位的调配。劳动法规定,调整工作单位应双方合意一致才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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