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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就职书 没有签合同

 04-18 22:02  悬赏 0  发布者:你好请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1)
我递了辞职书, 管理不批, 但是又不想做下去 就没有去上班了, 可以收回上个月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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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8日 22时10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评论者:你好请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4-18 22:27
谢谢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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