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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关系

 04-19 11:56  悬赏 25  发布者:xmy00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5)
所处的是统计文员职位,现提出辞职  书面申请已提交一个月,该公司因为没招到人不放行 请问是否合理
问题补充:
该公司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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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19日 11时54分
不合理你可以直接离职!
追问:

直接离职是不给发放工资的,原因是没招到人接替我的岗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9 11:56
不合理,收集保留证据,到期离职就行
回复时间: 2013-04-19 11:58
不合理,收集保留证据,到期离职就行
回复时间: 2013-04-19 12:05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4-19 12:08
你好!如果你保留了提交书面申请时公司已签收的证据,现在随时可以离职。公司如不予办理离职并扣留工资,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书面申请公司没有签字,我们公司没有人事部 直接就是老板娘管人事

回答:

你可以快递给公司,并保留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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