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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做三个人的工作,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陕西-西安 04-24 14:52  悬赏 0  发布者:大写小写 给我留言  回答:(9)
来公司做文员不久,今天领导找我谈话,说要我开始着手另外两个部门的工作。也就是说加上本部门总共要负责三个部门的工作。本来三个部门是有三个编制的,但是一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员,后来公司上级开会商议我来负责三个部门的工作,虽说是工资给涨二百,但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强人所难。因为本身部门的事情并不少,再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量。我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现在人事说会跟三个部门的领导协商,不会所有事都叫我做,各自有分工,但是毕竟接下了,有事给你难道你不做么?并且现在本身的部门领导就属于适合做领导的那一类人,能丢给我的绝对不会自己做,已经不轻松。涨工资的话多久提出来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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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24 17:47
协商解决,干不了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4-24 15:08
协商,跟来到说清楚啊,这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协商一致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4-24 15:15
你好,不属于法律管辖,可以和领导商量。。
回复时间: 2013-04-24 15:30
你可以找领导协商解决,涨工资之类的,实在做不了就如实说做不了就好了。
回复时间: 2013-04-24 15:53
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离职
回复时间: 2013-04-24 16:42
你可以找领导协商解决,涨工资之类的,实在做不了就如实说做不了就好了。实在不行辞职好了。
回复时间: 2013-04-24 17:31
如果认为不能胜任,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觉得劳动与报酬不成比例也可以提出涨工资,这个是协商的问题。不是法律可以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3-04-24 17:38
这个的话要看个人意愿,希望在公司做下去就要想办法和领导沟通,据理力争吧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46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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