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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

 01-01 20:06  悬赏 10  发布者:jon1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东丽区 回答:(6)
我们单位用工之日与我有试用协议一份,期限为3个月,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只有2张纸,我只负责签字,3个月后我顺利通过考核转正,但是单位未与我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也未按月缴纳社保,12月我辞职去申请仲裁,案件也被受理,我的仲裁赔偿为支付 自用工一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社保。想问下我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试用协议能不能看做一份3个月的劳动合同,如果被视为合同,那么试用3个月后,我是处在一种无劳动合同的状态下,还是被默认为合同的续签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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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1月02日 15时43分
1、3个月的试用协议可以认定为:期限3个月的劳动合同;
2、3个月后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原合同条件不变;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书面合同,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01 21:34
如果你的试用期在2008年元月1日前就结束了,你的补偿要求就比较合理.试用协议不能看做劳动合同,事实上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01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1-01 21:42
要求基本合理,具体的,要看证据情况。
回复时间: 2009-01-02 16:15
3个月后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原合同条件不变;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书面合同,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02 16:41
试用期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1-02 16:51
要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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