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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浙江-丽水 05-05 15:19  悬赏 0  发布者:工作用11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公外出期间发生车祸,已认定对方全责,公司也认定为工伤。但对方保险公司提成的误工费与实际工资不符,不够的部分是否应该公司赔偿,公司并没有交工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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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5 15:39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四、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第五、具体的赔偿则需等第四项确定后,再结合是否能胜任工作来最终决定
回复时间: 2013-05-05 19:05
由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5-05 15:32
对,向公司索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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