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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待遇

陕西-西安 05-06 16:38  悬赏 0  发布者:绵忆198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我2004年4月应聘到西安市一所公办高校从事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本人来校已快10年,9年前每月1300元,现在每月1800,扣掉养老就剩下1600多,无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物价上涨,现在每天吃饭最少要30元,很难满足日常生活。
二、福利待遇: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该给我们买五险一金,最基本的是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这五类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的最低限是给职工上三险,失业和生育险可以不上。但是单位现在只给我们买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而且养老是从2008年3月开始交,(少交4年)工伤从去年开始。无产假、婚假。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目前实行“一年一聘”制,实际我来学校9年只签了三次劳动合同。
3、福利待遇问题:和在编人员相比,不能入党,降温、取暖费没有,过节发东西:正式工每次都有,我们有时有,有时没有,即使有也要和正式工区分开,吃饭餐厅正式工饭卡每月打钱,我们没有,用自己钱充饭卡,原来比别人贵,现在还不让在职工餐就餐。加班:正式工有加班费,我们是义务劳动。在本单位我们被誉为“二等公民”。
不知道我应该怎样维权,打官司能赢吗?官司赢了,我能得到哪些补偿,单位会因为我的控告强行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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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6 20:19
建议带上资料,面议为佳
回复时间: 2013-05-06 20:58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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