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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古怪员工离职办法合法么?

 05-08 09:37  悬赏 10  发布者:renyu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秦皇岛 回答:(2)
某国企制定了“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要求离职员工赔偿在职时招聘费用,培训、各项奖励、劳动保护用品折旧费、抵押金:辞职人员需缴纳隐蔽风险抵押金:一般工作人员工作不满1年的交抵押金1万元; 工作1-3年的交抵押金3万元; 工作3-5年的交抵押金10万元;工作5年以上的交抵押金15万元。中层干部辞职:副职交抵押金20万元;正职交抵押金30万元、申请辞职造成人员更迭、监交接工作产生费用的应缴纳损失补偿费2万。 
因个人原因,在技术管理、劳动生产等工作中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不在此列,具体赔偿数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评估核算、违反合同服务期限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包含的违约金有:①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累计工作1年以上3年以下的交违约金3万元;累计工作 3年以上5万元。②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3万。③违反保密约定违约金:3万。
5.3.8夫妻双方同在公司工作,一方辞职,另一方同时辞职或公司辞退
这种单方面的办法有法律约束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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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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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8日 11时16分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严格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8 13:13
只要你签字认可了,就是“合法”的。
何必纠结呐?你可以不接受这项制度,也可以不接受这样的企业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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