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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05-09 19:59  悬赏 5  发布者:cindy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4)
1.17入职,4.17号,公司推说不合适岗位为由,将人辞退。当时说好了交接完就结清工资的,可交接完过了半个月,工资都没结,公司声称新接手的人工作上有不清楚的地方,推说没交接完,可是,当时已经办服了交接手续了,那如果公司新来的人一直都有不清楚 的,那我的工资是不是不能结了呢?
问题补充:
公司未与本人签劳动合同,还说试用期3个月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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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9日 20时58分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吗?

回答:

完全可以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9 20:02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5-09 20:06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5-09 20:38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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