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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报酬

天津-河东区 05-23 21:43  悬赏 0  发布者:soho_h……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3年2月4日在天津鼎重胜达集团工作,现已查明该单位并未在天津工商行政机构注册,该单位于2012年10月19日支付我2012年9月24至2012年9月30日劳动报酬800元(发放现金),但是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2月4日的劳动报酬11400元未予支付,同时在4个多月的工作期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本人上劳动社会保险,因为上述原因本人于2013年2月4日提出辞职申请,自辞职之日至今,经多次讨要劳动报酬,但始终不给我。
综上,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劳动报酬11400元、双倍工资赔偿金12200元、半个月劳动报酬补偿金1500元总计:25100元。
可以提供的证据:2012年10月份、11月份、12月份考勤记录表,工资汇总表(有领导签字),工资表明细;2013年辞职申请书(有领导签字);员工离职表;员工交接表;本人入职公司的招聘登记表;天津鼎重胜达集团会议管理制度首页;同事的证言。
我去劳动仲裁要求天津鼎重胜达集团支付劳动报酬,因该单位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所以劳动仲裁开具了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我拿着这些材料去法院要求立案,法院要求我提供该单位盖章的东西或牌匾的照片,可是我无法提供,所以法院退回了我的材料要求重新提供证据确定具体出资人,告出资人。
该公司由两个人实际管理和经营,分别担任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我们都是他们招聘来的,我的辞职报告上有总经理签的姓,没写全名,但是我的辞职报告上抬头写的是他的全名;工资汇总表、入职招聘表上面有常务副总的签字,我没有办法让他们写自己是出资人,所以我也没法告他们个人。
这两个人在天津河东万达广场以天津新中天企业集团(未注册)名义招工拖欠了上百人的工资逃跑;在河东绿萱园以天津鼎重胜达集团(未注册)名义招工,又拖欠了十几人的工资逃跑;在河东万东路继续以天津鼎重胜达集团名义招聘了四十多人,继续拖欠工资,现在又跑了,两年时间逃跑三次,员工为此报警数次,警察来了也管不了,走仲裁又无法得到支持,走法院还无法提供出资人,他们既然想骗,早就知道怎样钻法律的空子。
请教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才能真正拿到我们的欠薪和赔偿,而不是拿到一纸判决,无法执行。
这两个人60岁,天津人,男性,离婚,居无定所,不知道他们名下是否有财产。
如果电话联系我周一至周六晚上7:00---9:30,周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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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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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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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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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6 00:36
最好委托律师详细面谈,您的案子涉及很多举证环节,可能需要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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