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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孩子被围堵恐吓围殴,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05-23 20:33  悬赏 0  发布者:zhu_ai……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平凉 回答:(4)
孩子(未满16周岁)于2025年4月26日21:38放学高峰时在学校大门口附近被同校学生马某(组织者,因琐事摩擦)、魏某(不认识,案发后得知)等七八名学生(已满16周岁)围堵、恐吓、殴打,被其中一人持刀砍伤。左前臂伤口长度约6cm,深约5mm;头部耳后被刀划伤,长度约5cm,周围红肿,有不规则裂伤,渗血;胸壁挫伤。已报案,轻微伤。据悉,派出所只查出其中三人。
法律依据:
1、《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
2、《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请专业律师解答:
1、7人殴打、砍伤孩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和组织者之前有矛盾)?
2、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范畴?
3、至于参与的7人,派出所只查出其中的3人,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5年05月24日 09时44分
1. 马某等人持刀围殴未成年人,且存在事前矛盾,符合"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2. 持械殴打未成年人,造成多处外伤,已超出轻微伤标准,应认定为"情节恶劣"。3. 家属应立即要求派出所出具《立案通知书》,书面申请调取现场监控、补充证人询问笔录,并向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侦查不力问题。可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5-23 23:06
可以依法维权,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处理,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知道他们的套路,我会帮你解决问题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46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5-24 07:55
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5-24 08:47
首先,虽有矛盾但随意围殴持刀砍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属“情节恶劣”。其他,派出所只查出3人,家属可配合继续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再次,可要求对已查出3人依法处理,最后,可主张民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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