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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扣工资

重庆-渝北 06-01 22:09  悬赏 0  发布者:期待```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一家美容院上班一年,去的时候是说做满一年就退压金。我现在跟他辞职,他过几天就出了一个新规定说是以后辞职都要扣业绩,要是不够扣就扣当月工资百分之二十。我当时就找他理论过,但他说要规犯,不是针对我,但是以前从来都没说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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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1 22:10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1 23:01
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01 23:04
单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单位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更不允许克扣、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6-02 08:49
用人单位违法,协商不成,请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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